各市、县(市、区)经信局,有关省属企业:
根据数字经济系统数字化改革相关工作安排,为深入推进未来工厂建设,现决定组织开展 2022 年度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申报和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目标
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数字化改革工作部署,聚焦“产业大脑+未来工厂”建设,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应用、典型场景建设、模式创新引领、行业示范带动作用等方面考虑,遴选未来工厂试点企业 20 家左右;从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投资、建设情况、建设周期、预期效果等方面考虑,全面征集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,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智能制造项目培育库,不断培育壮大以未来工厂为引领,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为主体的智能制造企业群体,夯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础。
二、基本条件和要求
(一)基本条件
1. 总体要求。申报主体应在浙江省内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工业企业。要求企业生产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,近 2 年内没有违法行为,未发生安全、质量或环境等方面的重大问题。
2. 未来工厂试点项目。要求在浙江省内进行建设,原则上以新 建项目为主,已建成或在建项目均可申报。已建成项目原则上应 为 2021 年以后建成,在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在 2023 年 6 月份底前可建成投产,要求项目建成前三年内累计软硬件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,需加快发展的山区 26 县未来工厂项目不低于6000万元。已认定为未来工厂和未来工厂试点(培育)企业的不参与申 报。
3. 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。要求在浙江省内进行建设,新建和改建项目均可申报。已建成项目原则上应为2020年以后建成,在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 12 月份底前可建成投产。其中,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建成前三年内的软硬件总 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和2000万元,山区26县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和1500万元。前三年已认定为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的项目和已经入库培育的项目不在征集范围内。
4. 申报企业应基于“智造荟”公共服务应用如实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。
(二)建设要求
1. 未来工厂试点建设参考《浙江省“未来工厂”建设导则(团体标准 T/ZAITS10601-2021)》进行整体规划与建设。要求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、数字化设计、智能化生产、数字化管理、绿色化制造、安全化管控、网络化协同、个性化定制、服务化延伸等相关能力要求和模式创新方向,至少规划建设 5 个及以上典型场景,并提炼相关解决方案、知识模型、应用组件,形成对外赋能的数字化能力。
2. 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建设参考《浙江省数字化车间/智能工厂建设实施方案(2019—2022 年)》相关能力要素进行建设。智能工厂要求能够通过系统集成、数据互通、人机交互、柔性制造以及信息分析优化等手段,实现对多个车间的统一管理与协调生产,对车间的各类生产数据进行采集、分析与决策, 并将优化信息再次传送到车间,实现车间精准、柔性、高效、绿色、安全生产。数字化车间要求能够以生产对象所要求的工艺和设备为基础,以信息技术、自动化、测控技术等为手段,用数据连接车间不同单元,对生产运行过程进行规划、管理、诊断和优化。
3. 相关项目实施后应在提高生产效率、降低运营成本、缩短研制周期、提升产品良率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及产业链协同发展等方面取得(或预期取得)明显成效,在新技术、新装备、新模式应用方面取得创新突破,在行业中具有示范推广和引领带动作用,并同意对外宣传展示和推广应用。
三、申报推荐流程
(一)企业自主申报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“智造荟”公 共服务应用(https://xzz.jxt.zj.gov.cn)进行申请,并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,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,截止时间为 2022年 3 月 27 日。
(二)县(市、区)初审。各县(市、区)经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信息、项目信息和成熟度自评估等内容进行初审后,于2022 年 3 月 29 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排序推荐至市级项目培育库。同时将软硬件总投资暂达不到要求的项目纳入县(市、区) 培育库进行培育。
(三)设区市审核推荐。设区市经信局负责审核汇总后,于2022 年 3 月 31 日前,将县(市、区)和本级拟推荐项目统一推荐至省级项目培育库,后续再将推荐行文电子版予以上传。各市未来工厂试点推荐数量不超过 5 家,由各设区市经信局统一推荐。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推荐数量不限,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。省属企业完成申报后由省经信厅负责审核。
(四)入库培育。省经信厅组织专家对未来工厂试点项目进行遴选,并将名单予以公布。对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项目进行复核,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培育库进行动态管理,依托“智造荟” 公共服务应用为项目建设提供线上线下服务。
(五)评估认定。相关项目建成投产后即可申请评估认定,省经信厅于每年 7 月底前和 12 月底前分两批统一组织专家对提交认定申请的项目进行评估,并予以公布。入库项目和认定项目需按季度更新项目建设进展情况,并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和信息。
未明事项请与省经信厅技术创新处(人工智能处)联系。
联系人:孙体忠 0571-87056296
徐羽贞(申报事项咨询)13505815089
陈卢方(“智造荟”操作使用咨询)18357126536
附件: 1.浙江省“未来工厂”试点申报表
2.浙江省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征集表
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
2022 年 3 月 15 日
附件 1
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申报表
一、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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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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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 区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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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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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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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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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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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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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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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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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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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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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行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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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产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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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经济效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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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指标 |
2019 年 |
2020 年 |
2021 年 |
预计 2022 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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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营业务收入 |
万元 |
万元 |
万元 |
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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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润总额 |
万元 |
万元 |
万元 |
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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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缴税金 |
万元 |
万元 |
万元 |
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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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业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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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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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 |
企业简称+主要产品名+未来工厂试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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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建设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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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类别 |
□新建 □改建 |
建设阶段 |
□在建 □已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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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建设周期 |
年 月 至 年 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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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联投资项目备案号 |
(多个关联项目分别列出备案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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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总投资 |
万元 |
软硬件总投资 |
万元 |
核心智能制造装备总投资 |
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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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建设智能制造主要合作单位 |
(请列出不超过 5 家的主要建设单位及主要任务分工) |
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|
(项目建设概述、整体规划及其先进性,当前建设进展等, 不超过 1500 字) |
项目实施取得 (或预期取得)成果 |
(包括项目实施后,企业提质增效降本减碳等方面 ,对产业链的带动作用、经济和社会效益,形成的可复制、可推广的解决方案、技术应用等,不超过 500 字) |
具体应用场景建设 (不少于 5 项) |
□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 □数字化设计 □智能化生产 □数字化管理 □绿色化生产 □安全化管控 □网络化协同 □个性化定制 □服务化延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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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景名称 |
场景描述 |
主要技术应用 |
场景一 |
(不超过 300 字,重点描述拟建场景应用特点) |
(不超过 300 字) |
场景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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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景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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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景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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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景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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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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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企业真实性声明 |
本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和成熟度自评估真实、合法、有效, 若有不实之处,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。 |
备注:如有规划方案、整体架构图、方案设计图、实景图等其它资料, 请打包上传。
附件 2
浙江省智能工厂、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征集表
一、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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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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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 区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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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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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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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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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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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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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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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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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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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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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行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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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产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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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经济效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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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指标 |
2019 年 |
2020 年 |
2021 年 |
预计 2022 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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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营业务收入 |
万元 |
万元 |
万元 |
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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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润总额 |
万元 |
万元 |
万元 |
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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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缴税金 |
万元 |
万元 |
万元 |
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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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业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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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申报项目基本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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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 |
企业简称+主要产品名+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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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实施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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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类别 |
□新建 □改建 |
建设阶段 |
□在建 □已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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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实施期限 |
年 月 至 年 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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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联投资备案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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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总投资 |
万元 |
软硬件总投资 |
万元 |
核心智能制造装备总投资 |
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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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建设智能制造主要合作单位 |
(请列出不超过 5 家的主要建设单位及主要任务分工) |
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|
(项目建设概述、整体规划及其先进性,当前建设进展等,不超过 1000 字) |
项目实施取得(预期)成果 |
(包括项目实施后,企业提质增效降本减碳等方面 ,对产业链的带动作用、经济和社会效益,形成的可复制、可推广能力, 不超过 500 字) |
申报企业真实性声明 |
本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和成熟度自评估真实、合法、有效,若有不实之处,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。 |